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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济宁市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济建审改字〔2023〕7号)

    关于印发《济宁市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济建审改字〔2023〕7号) 各县(市、区)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

来源:BOB游戏竞彩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28 01:37:07

  关于印发《济宁市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济建审改字〔2023〕7号)

  各县(市、区)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
  现将《济宁市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。

  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助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促进工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,有效降度性成本,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快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22〕5号)、山东省人民政府《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暨2023年“稳中向好、进中提质”政策清单(第二批)的通知》(鲁政发〔2023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济宁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 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省委、省政府“一次办好”改革要求,以“争一流、争第一、争唯一”为指引,聚力建筑许可改革创新,围绕企业项目落地建设需求,因企施策,量体裁衣,深化审批流程再造,精准打造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,将22个事项30个环节整合优化为7个阶段“一件事”办理,实现项目全过程办理用时从10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至45天,项目审批用时从35个工作日以上压缩为20天,为服务工业项目建设助力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保障。

  1.集成服务事项。将帮办代办、预核名、企业注册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、公章刻制、银行开户;获取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、规划方案设计;编制地质勘查、环境影响评价、水土保持、节能评估、水资源论证、文物勘探等报告;确定实施工程单位、监理单位;土地交付、契税缴纳、注册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、市政公用报装等21个环节(事项)纳入项目审批全过程推进,为项目提供集成审批、综合服务。

  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城乡水务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税务局

  2.集成服务窗口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项目建设“全生命周期”服务区,将住建、行政审批、市场监管、生态环境、税务、中介服务等部门窗口纳入“区链化”管理,全面保障“一件事”服务链条,让企业项目进了服务大门,集中办好落地发展“一件事”。

  1.再造办理阶段。将22个事项30个环节科学划分为项目确认、企业开办、中介事项前期准备、规划施工准备、土地及资料审查、四证齐发、联合验收等7阶段并联办理,企业根据阶段“自主选择”推进,实现快捷高效。

  2.再造审批时序。将联合报装调整到企业开办阶段,与投资项目备案、预核名、企业注册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、公章刻制、银行开户并联办理;投资项目备案后提前获取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,为项目在土地出让前完成规划方案审查,为拿地即开工夯实基础。

  3.再造并联服务。中介事项前期准备阶段并联完成规划方案设计、地质勘探、水土保持评价、节能审查、取水许可等涉中介事项。规划施工准备阶段并联完成规划方案公示、施工图设计、市政设施类审批、人防易地建设审批、确定施工监理单位、注册劳务工资监管平台等审批事项。土地及资料审查阶段并联完成土地交付、契税缴纳,并帮办梳理收集用地、规划、不动产、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。

  4.再造办理时限。项目确认阶段1天完成签署协议,自动启动帮办代办;企业开办阶段1天完成预核名、企业注册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、公章刻制、银行开户、投资项目备案、联合报装登记;中介事项前期准备阶段25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、地质勘探、水土保持评价、节能审查、取水许可等涉中介事项;规划施工准备阶段15天内完成规划方案公示、施工图设计、市政设施类审批、人防易地建设审批、确定施工监理单位、注册劳务工资监管平台;土地及资料审查阶段2天内完成土地交付、契税缴纳,并帮办梳理收集用地、规划、不动产、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;四证齐发阶段1个工作日完成用地规划、工程规划、不动产登记、施工许可等证件核发,实现拿地即开工;联合验收阶段5天内完成规划、土地、档案、消防、气象、排水、人防、竣工备案等事项办理。

  1.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。全面实施“用地清单制”,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、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根据工作内容要求,在地块供应之前,全方面开展地质灾害、地震安全、气候可行性、水资源论证、水土保持、防洪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,并对地块进行文物、历史建筑保护对象、古树名木、人防工程、地下管线、土壤污染等现状普查,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“用地清单”。在地块供应后,将“用地清单”一并交付土地使用权人,作为项目审批管理、技术审查的主要是根据,实现“拿地即开工”目标。

  责任单位:济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城乡水务局、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气象局

  2.试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。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原则,针对属于《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细则(暂行)》的通知(鲁建质安字〔2021〕9号)第二十九条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比例为20%的其他工程中,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(含)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(改变建筑使用性质、改变建筑火灾危险等级、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设工程除外),试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。除选择正常申报消防验收备案之外,建筑设计企业可自愿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申报消防验收备案,签署告知承诺书,提交消防验收备案表(告知承诺);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审查情况出具备案/不予备案凭证,并按规定进行抽查,强化事中事后监管,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,实现过程可控、风险可控,切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保质增效。

  1.加强组织领导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;各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,加强协同联动,形成改革合力,明确责任部门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。

  2.提升服务质量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,集中各部门审批人员到项目建设“全生命周期”服务区开展工作,确保所有事项均在服务区窗口完成,禁止让企业多头跑、多次跑。

  3.增强专班作用。成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为组长、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,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班,针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“一对一、全天候”跟踪服务,按阶段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,让项目审批畅通无阻,高速通行。

  4.强化效能督查。将有关部门推进工业项目建设落地“一件事”改革的实效纳入年底营商环境考评,综合考评结果定时进行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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